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推动智慧监管与权责明晰
市场监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草案从推行“互联网+人工智能”智慧监管、增设重点领域专节、优化管理制度及完善法律责任体系等方面作出重大调整,积极回应民生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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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正式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行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2015年全面修订以来,历经多年实践。此次征求意见稿由现行154条扩充至191条,新增37条、修订93条,全面强化了全链条监管与相关法律责任,在智慧监管、重点领域、制度优化和法律责任上带来多项重要升级。
在技术与监管融合方面,修订草案明确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应用。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实时视频信息接入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也需向社会实时公开加工制作过程。通过将实地检查与AI视频巡检、数据比对相结合,监管部门能够依托全国统一的平台实现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转变。
针对重点领域,草案增设了“网络食品经营”和“学校食品安全”专节。在网络食品经营方面,细化了交易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的责任,要求平台在省级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并履行备案手续,压实平台的“守门人”义务。同时,跨境电商与进口食品也被纳入严格监管。在学校食品安全方面,确立了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陪餐制度与采购验收机制,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在制度优化与法律责任上,草案增设了食品添加剂销售备案制度以打通溯源链条,并将婴幼儿辅助食品纳入特殊食品备案管理。同时,针对“小过重罚”等争议,草案引入货值金额处罚基准落实“过罚相当”原则。在惩罚性赔偿方面,将主张主体限缩为因生活消费需要的消费者,排除恶意索赔人,并首次为人民检察院在民事公益诉讼中提出惩罚性赔偿提供明确的法律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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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中新网滚动热点(来源发布于 2026-10-11)。本文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结合相关背景提供阅读与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