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痴迷盗墓小说自学盗墓获刑12年
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被告人余某才因沉迷盗墓小说并自学技术实施盗掘古墓葬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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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在联合发布的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中,披露了一起因沉迷网络文学而触犯刑律的案件。
根据通报,涉案被告人余某才因过度沉迷盗墓类小说,自行研读盗墓技术并添置专业工具。其先后前往湖北省枣阳市的特定村镇,通过独立寻找或结伙协作的方式定位古墓,最终共同盗掘出春秋时期的铭文铜戈、玉饰、铜壶以及铜鼎等珍贵文物共计23件。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才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以相应罚金。司法机关与文物主管部门借此提醒公众,法律对文物保护划定了不可逾越的底线,大众应当对盗墓题材文学作品保持清醒和正确的认知,切不可将其视为犯罪模仿的指南,妄图触碰法律红线者终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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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中新网滚动第二页(来源发布于 2026-10-10)。本文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结合相关背景提供阅读与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