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发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压实公司主体责任,完善基本规范,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与产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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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期正式修订并发布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财险公司的产品开发行为,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持续释放强监管信号,提升产品供给的质效以促进财产保险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根据公开信息,《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是在广泛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有相关指引进行的系统性修订完善。新规包含8章共41条内容,重点涵盖了压实公司主体责任、修订完善基本规范、规范条款费率管理、强化产品开发流程管理、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及持续强化产品监管等六个主要方面。
在压实主体责任方面,新规明确强调保险公司作为产品开发主体,必须对条款费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产品开发不规范、附加险功能定位不清晰及管理流程不健全等问题,新规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补充和细化监管规则,对主险和附加险的命名、框架、费率厘定及禁止开发情形等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范。
相关监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规定》要求,持续强化对财险公司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提升财险公司产品开发的专业化与规范化水平,从而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多样化的保险保障需求。
参考来源:中新网公开资讯(来源发布于 2026-10-10)。本文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结合相关背景提供阅读与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