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虚拟人代言产品“亲测有效”是否站得住脚?专家剖析其法律责任
随着AI技术发展,部分网络账号推出AI虚拟人吃播和带货测评,宣称“亲测好吃”或“亲测有效”。专家指出,虚拟人无法完成广告法要求的“充分使用”,且不能成为虚假宣传的挡箭牌,未来需要进一步明确开发、使用等各方的责任承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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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的短视频和社交平台中,个别账号开始利用AI虚拟人进行开箱、测评和沉浸式吃播,甚至以第一人称发布个性化感受。相关推广视频涉及食品、美瞳、服装、保健产品乃至医疗器械等多个领域。与此同时,制作AI虚拟人带货视频的门槛较低,部分软件能够迅速且批量生成相关内容。
针对AI虚拟人代言引发的争议,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指出,按照广告法相关规定,代言人需要自己或者近亲属充分使用过相关商品或服务,才能进行推荐与证明,而AI虚拟人显然无法完成广告法意义上的“充分使用”。此外,对于特殊品类如医疗器械等,不能因为采用AI虚拟人代言就绕过原有的严格监管程序。
在此之前的相关监管案例中,已有平台因利用AI虚拟人宣传普通食品具备保健功效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这表明AI虚拟人并非规避虚假宣传责任的“挡箭牌”。专家分析认为,若虚拟形象对应着真实自然人,将其用于代言并非完全不行,但真正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责任承担主体的界定。对于没有对应真人的AI虚拟人代言,原则上应追究广告发布者的真实性保证责任,若其无法承担,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则需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来源:中新网滚动热点(来源发布于 2026-10-12)。本文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结合相关背景提供阅读与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