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四部门发布通知进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通知,从货物贸易优化升级、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创新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部署具体举措,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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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通知》,旨在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通知从货物贸易优化升级、促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以及创新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三个维度提出了多项具体政策举措。
在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方面,通知提出对自境外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保税监管场所内独立保税仓储设施并用于复出口的航空煤油按照国际标准进行检验;支持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对存储特定油品的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进行整合,创新实施相关监管模式。同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汽车研发测试用故障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支持开展液化天然气期货交割库相关业务,允许境外企业使用LNG接收站保税设施,并稳妥有序开展新型易货贸易。
在促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方面,政策允许在境外取得合法行医权的外籍医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从事临床诊断、治疗等业务,执业许可有效期最长可为三年。同时,将外国机构合作主办涉外经济技术展的行政许可委托海南省商务厅实施并开展有效监管。此外,在优化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服务、丰富国际运输和保税维修等领域保险产品、动态完善境外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以及提升外籍人员入境工作和停居留便利化水平等方面也作出了明确安排。
在创新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方面,通知提出加快推进离岸贸易发展,加强部门间离岸贸易数据信息合作共享。允许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保税再制造生产的产品出区进入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并照章征收相关税款,支持适时拓展保税维修目录。同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与香港深化经贸往来和产业合作,探索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提升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协同发展水平。
参考来源:中新网滚动热点(来源发布于 2026-10-29)。本文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结合相关背景提供阅读与观察。